贺楠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工作规定,认真办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通过监督堵漏建制、积极助力行业清源。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落实最高检“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针对被告人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又做无罪辩解的情况,及时修改、提高对其量刑意见,加大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立足职能,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多个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自身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践中的主导作用,紧盯重点问题,减负提速促进精准量刑。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及实施过程中,探索使用减负办案新模式,办案全程提速。梳理、分析近三年来本地区类案判决结果,掌握裁判思路和量刑尺度,逐步做到量刑建议精准化。强化个人释法说理能力,制作“量刑菜单”,尽早化解矛盾。
(三)积极落实保护民营经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司法公正与护航经济、服务民企两不误,提升办案效果。在工作中提升政治站位,关注企业司法需要,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动补充调取证据、核查涉案量刑线索,认真听取涉案企业及所在地政府部门、进城务工人员等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既保证法律权威又不影响涉案企业发展、工程进展,做到用检察官的脚步丈量法律的尺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