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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之思考
】编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员  来源: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09-29 11:17:10  浏览 人次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更是很高。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制度过于笼统,针对性欠缺。从目前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来看,有些制度过于原则宽泛,没有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没有从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针对性较为欠缺,在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环节和领域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少数制度设计不周密,操作性较差。有些制度脱离工作实际,要求十分笼统、模糊,制度的针对性不强,造成执行无根据;有的制度严密性不强,经不起推敲,存在漏洞、盲区和死角,造成执行真空;有些制度只有“定罪”而无“量刑”,只规定“不准”和“严禁”的内容,但没有明确违反“不准”和“严禁”该如何处理,造成执行上难以操作;有的制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导致出现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使制度难以落实,责任得不到追究,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检查机制不健全,震慑力不强。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出台得很多,监督的机构很多,监督的形式也很多,但缺乏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监督机构之间沟通不够,协作配合欠佳,存在各自为政,监督力量弱化的问题;二是监督检查还没有形成固定、常规化制度,如一些制度检查安排时间跨度大、力度不大,存在容易被人遗忘,逐渐丧失权威的问题;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行为,特别是一些小毛病,有时强调特殊情况,不愿深究,存在查处不公正,不严肃的问题;四是个别检查考核结果运用还不够细化、量化,实际运用中会出现一些偏差,如同一问题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处理意见。导致制度软弱乏力等等。

    二、原因分析

   (一)制度内容有缺陷。“一种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一种好的制度会使坏人做好事”。制度内容是否健全合理,客观科学,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得以顺利实施,是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当前许多制度存在执行力差的问题,与制度内容存在缺陷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严密的制度是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晰,对执行过程是否顺利和执行目标能否实现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我们要把健全完善制度作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点,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二)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难。制度规则的设计是为了能够在实践中落实,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因此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就与制度执行力的强弱有着内在的实质性联系。可操作性低的制度规则自然可行性就低,而可行性低必然导致执行力弱,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操作性上存在障碍,导致很多规章制度不能真正落实,表面上有统一的规则规定,但由于可行性不高,因而出现“潜规则”,在一些时候取代规则发挥作用。从制度规则需具有可操作性要求的角度,职责的设定必须和职责手段的配套相适应,手段不健全必然导致整个制度体系的运行操作绩效降低。

    (三)制度宣传教育不深入。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后,有的单位和领导只习惯于写在纸上,念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结合实际,贴近生活,分清层次,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地深入开展制度宣传教育工作,仍然沿袭老一套的说教灌输方法来开展工作,造成干部群众不愿听、不想看、不爱学,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知晓率明显偏低。同时,由于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风气不够浓厚,示范作用明显不强,导致制度执行力得不到提高。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对策

实践证明,制度的权威来自刚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源于实效。新的形势下,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框架,就必须针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与问责,确保制度达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一)强化制度宣传,从体制上解决“不知法、不守法”问题。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加大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一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知晓程度,提高其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自觉性,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二要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领导干部位置重要、影响力大、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应有重点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以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为契机,强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使其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和“敬畏制度”的心理。三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宣传,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责任意识。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在全体公民中营造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相对与制度的建立,制度执行的难度更大,可以说制度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的危害甚于没有制度,必须切实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一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加大对执行制度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率,保持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使领导干部消除特权思想,带头遵章守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二要激励社会各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热情。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不应该脱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建立健全重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制度的监督者和评价者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惩处。健全执行制度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纪律, 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把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当作考核、提拔的内容和依据,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强化制度执行追究问责。制度的执行落实,很多时候要靠外界的压力强制去推动,必须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推动制度强制“入轨”。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专门机关的督查力量整合起来,对重点单位及岗位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及时反映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违反制度的情况。通过监督,一方面要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外界监督的压力,从而更加严格的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另一方面要让基层群众感受到监督带来的变化,从而更加广泛、踊跃地参与监督。二是实行目标考核。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纳入到对部门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严肃认真进行考核。对考核的结果与部门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甚至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严格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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