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任务分解如下: 一、做深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11项检察政策,树牢“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探索建立涉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助力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持续推进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和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办出更多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挂案”清理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长效机制。 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政委“打早打小保持威力,紧盯线索精准用力,加强督导传导压力,深化源头治理接续发力”要求,健全完善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严格落实“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报送省院统一把关、市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全面梳理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 三、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制。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全面推开“河(湖、林)+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动,解决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河道、影响河道美观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助力美丽金水建设。 四、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健全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五、打造“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共同体。与区食药监部门、农业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建立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工作互相延伸。对行政违法类案件,主动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对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推行行政部门和公安办案人员旁听法庭审理机制,统一认识,共同提升办案工作质量。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形成对行政、刑事、民事案件多角度全覆盖,共同构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立体式“防火墙”。 六、深入推进窨井盖治理专项整治。深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结合对辖区窨井盖管理情况的摸排调查情况,持续跟进做好各项工作,督促区城市管理局抓好检察建议落实,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促进社会治理,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七、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 “应听证尽听证”,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提升听证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八、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建立智能筛选平台,辅助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九、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树牢“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信访大多是难案,难案就要领导办”理念,落实好领导干部办信制度。深化“一三四”工作机制、“12字”工作法,全面推开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十、加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加强与政法委、侦查、审判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力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强化对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体现检察温度。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