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月24日上午,金水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金水区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文件会签仪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伟,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毛保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连卿代表三家单位共同签署《金水区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经过三家单位共同研讨,仔细修改,明确规定金水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以坚持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多措并举为原则,加强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对接等方面的工作,对行刑衔接办案流程进行了细化,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伟表示,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依法办理了大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非法经营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办法》的签署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现实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衔接流程,深化了该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保障。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毛保国表示,区公安分局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在已取得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深化沟通合作、积极履职尽责,主动落实好《实施办法》中相关机制,聚焦大局、聚合力量、聚集资源,携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共同捍卫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连卿表示,《实施办法》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架起了密切沟通协作的桥梁,有利于三方将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关注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有利于形成常态化沟通协作模式,共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签仪式后,金水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局的同志与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进行座谈,三方对行刑衔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了细致分析,对具体人员和工作模式进行了细化。
下一步,金水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强化检察办案力度,加强与两家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络,做好协作配合,打造“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共同体,以更强举措、更实效果,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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