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就规范办案区使用及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问题向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实验区分局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宣告会由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宏伟主持,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实验区分局局长张遂旺、执法执纪室主任赵莹、副主任李晓龙、经侦大队大队长赵军民,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第二、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任兵参加会议。
“在办案中发现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的看管及讯问未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储存、备份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等问题。”第二、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任兵介绍了制发此份检察建议的过程,并宣读了检察建议。
公开送达现场,沈宏伟副检察长简要阐述此次向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发出检察建议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活动,防范和纠正程序违法,努力消除办案隐患,确保办案安全。
张遂旺局长表示,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非常及时和必要,公安分局以往办案时确有不规范之处。公安分局将立即行动起来,研究检察建议落实方案,切实消除办案安全隐患。
此次向区公安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是依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而开展的一项活动,是适应新时代要求,强化法律监督、规范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通过面对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同时提升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有利于检察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