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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编辑:办公室  来源: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   时间:2016-04-11 20:31:21  浏览 人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工作总结

       

一、亮点特色工作及典型案例

(一)突出打击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刑事犯罪。2015年,实验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4351人,审查起诉案件231340人,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2015是实验区项目建设年279个重点项目亟待落地建设,实验区检察院建立专案专办工作机制,突出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阻挠和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一是涉及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案件一律成立专案,抽调业务骨干专门办理;二是重大、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三是加强和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完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快捕快诉;四是对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五是及时接访下访、释法说理,帮助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六是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公开庭审活动,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七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取得支持和指导。2015年,共办理该类案件3769人,依法快捕快诉2742人,提前介入侦查取证5件,组织公开庭2确保了重大项目顺利建设。

(二)深化涉企刑事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效果实验区产业集群式引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企业生产及管理过程中员工违法犯罪行为多发。2015年初的统计数据来看,企业内部员工犯罪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占到全区刑事案件总量的25%左右我院以富士康等企业为重点,持续总结分析涉企案件规律,不断深化答疑说理、案例剖析、巡回法庭、法制教育、检察建议等多种举措为一体的涉企犯罪预防机制今年以来,进企业开展犯罪预防教育4次,利用“酷炫青春”微课程教育平台为企业员工推送真实案例改编的法律故事28,引导学法懂法、开展心理疏导就典型案件反映出来的企业管理漏洞,与管理层专题座谈3邀请省律协专业律师共同研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并提出建议5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出台《实验区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富士康厂区设立检察联络站,为企业管理和员工维权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质量效果全面提升。一是集中力量查办了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海关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5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10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涉案金额1248万余元,在全市14个基层院中率先完成立案基数指标。二是聚力查办大要案。彻底查清上海海关原副关长卞某某涉嫌受贿、徇私舞弊少征税款共计18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挖掘出上海海关公物处理科副科长史涉嫌贪污一案获得了中纪委、海关总署以及上级院的肯定。抽调多名干警前往西藏、成都等地协助郑州市院办理6·24”专案,在缺氧不适的状态下坚持连夜奋战,圆满完成市院交办任务。三是整合资源形成侦合力。与郑州市院上下联动,集中力量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和经营,迅速掌握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最大限度地扩大战果突破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某相关涉案人员犯罪行为属公安机关管辖,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协作办案,及时取得了有力证言。四是信息化应用提升办案效率。充分利用市院侦查信息情报中心快速获取侦查信息,借助GPS定位系统、话单分析系统,合理推定行动规律,成功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

(四)积极落实和推进刑事司法工作改革创新。一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并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侦查终结前会商等机制;尊重和保障律师辩护权,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录、附卷;实现从查明事实到证明事实、依赖人证到依靠客观证据、依赖庭前证据到依靠庭审证据的“三个转变”。二是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重点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5155人,法院采纳率、有罪判决率以及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领域“两项监督”工作。我院办理罗巧玲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时,发现朱丙森贩卖假盐案件线索,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最终取得实刑生效判决。四是召开机场公安、海关缉私、法院等多部门参与的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全国空港渠道毒品走私形势及案件特点,分析了实验区缉毒工作现状并提出建议,形成《空港毒品走私形势分析》

(五)多措并举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一是建立未检工作“前伸后延”机制。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全面调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情况,完善捕诉环节帮教措施,建立服刑期间权益保障和回归社会后的跟踪预防机制。二是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结合实验区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落实未检案件专人专办、分案起诉制度,适用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实行强制辩护制度、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2015年适用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办理案件111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三是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实验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全区98所中小学秋季入学前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公开庭4场,开展法制讲座3场,向学生发放图书5000余册、法制教育光盘200余张,在全区中小学中反响热烈,收到中小学生来信、观后感20余封,得到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肯定。

紧扣办案全方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实现“三同步”,即预防介入与案件立案同步、检察建议与案件侦结同步、警示教育与案件剖析同步,为2016年实行预防职能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统一行使的“大部制”改革做好准备二是开展征地拆迁、公共卫生、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建立与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职务犯罪风险点,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预防建议10余件。如针对我院查办的医疗卫生领域虚假领取新农合资金案件,及时向龙王卫生院及社会事业局发出预防建议。三是办案过程中注意正确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界限与各办事处、职能部门一把手召开座谈会2为广大建设一线干部消除顾虑,让广大干部认识到检察机关不仅严查腐败分子,还要保护不贪腐、敢作为、有贡献的干部。四是在重点办事处因地制宜打造微型涉农主题预防职务犯罪文化墙,吸引干部群众上下班、茶余饭后驻足观看,在潜移默化中开展警示教育。我院预防工作在全市14个基层院中保持第一。

(七)设立检察联络站向基层延伸检察职能。35年内实验区415平方公里将实现全域城镇化,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是我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我院按照“以站试点、规范运行、稳步推进、全区辐射”的思路,落实我省“向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派驻联络站和检察室”的检察改革要求,陆续设立富士康、北区、东区三个“检察联络站”,推动检力下沉一是从干部群众中聘请法制宣传、信访联络、纠纷调解、民行联络、预防宣讲、社区矫正“六大员”36名,每周与干警共同进站值班,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二是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访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联络站设点宣传,发放《乡村里的法律故事》等资料普及法律知识,把普法宣传阵地摆到群众家门口。三是制定《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13个办事处1563名村“两委”干部接受“五个一”预防教育活动,即参观一个小时犯罪预防文化墙及微型警示教育基地、听一堂《守望幸福,远离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观看一部《穿越时空的审判》预防微电影、组织村委书记廉政承诺、召开一次廉政座谈会。四是依托检察联络站,开展为期两年的“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送法下乡”大走访活动,深入农户、田间开展法制宣传,收集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2015年共走访村庄422244户、学校14所、机关9个、企业40余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收集到问题300余条,调处矛盾纠纷20余起,解决疑难问题20余件。

(八)开展“项目落地难”问题调研服务领导决策。为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水平,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效率,按照实验区党工委部署,我院针对一些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开展了专项调研工作。裴文典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带领三个调研小组,于9月至10月对我区电子信息、物流贸易、高端制造、生物医药、地产开发五大类40余家企业以及与项目建设关系紧密的多个职能部门进行了走访、座谈。同时,对区外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形成了《关于航空港实验区项目建设效率制约因素及改进思路的调研报告》,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得到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好评。

(九)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围绕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工作,继续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首席服务官制度,把靠前服务项目落地建设作为深度融入实验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实验区检察院作为友嘉(河南)精密机械产业园项目、啸鹰航空穆尼飞机零部件制造项目、永之兴航空冷链物流基地三个重点项目的首席服务单位,创新“四个一”服务工作机制,全程跟踪项目手续办理、土地征迁安置、施工环境协调、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获得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项目单位一致认可。特别是牵头组织研究友嘉项目产业扶持政策,起草并报省工信委出台了《友嘉(河南)精密机械产业园项目三级服务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成功将友嘉产品纳入《中国制造2025装备制造业河南行动纲要十年规划》,有关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郭庚茂、副省长张维宁批示肯定。

(十)检务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协调解决5000平方米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投入1000余万元加快改造装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满足明年规范化运行后的必要硬件设施。二是投入183万余元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配备侦查指挥车、手机定位设备、身心监护仪器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了我院侦查信息化水平。三是投入20余万元完善检察联络站建设,完善功能、丰富内容,确保这一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业务短板明显。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受客观条件所限,民行、监所业务仍难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消化处理工作还有待强化;对实验区各类刑事案件的总结研究不足

(二)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目前,办案仍然使用市检察院和管城区检察院法律文书和印章的情况没有改变,程序性工作上耗费较大精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仍未正式上线运行,案件仍属体外循环;内设机构没有组建,办案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以及队伍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

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规范化管理是建院后首先要与先进院看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目前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管理规范化、办文办会办事精细化程度还不高,与成熟基层检察院差距还比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2016年,为了进一步维护实验区的发展稳定,结合实验区的实际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我们计划将办案重点放在农村基层组织、拆迁安置、社会事业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创新和改革办案机制和办案模式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工作时间,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得到突破。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机制。一是与实验区有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联合督导等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和工程建设主管监管部门共同预防的合力。二是创新完善检察预防措施,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预防监督,严格把握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监督的启动条件,及时收集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探索在工程建设项目设立预防工作站等形式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各个主要环节的过程进行程序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避建设程序的行为。三是出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实验区龙头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需要检察机关协助解决的问题,提供预防咨询服务。

(三)理性务实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切实防范冤错案件。深化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立案监督活动。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备案制度,督促侦查部门依法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通过巡回检察、重点抽查、定期谈话,推动建立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对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建立财产刑执行情况备案制度。根据实验区法院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加强程序监督、调解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和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通过查看行政执法台账、接受群众举报、分析辖区舆情、剖析职务犯罪案件等方式,及时发现行政违法线索,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院实际,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二是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沟通机制,完善律师阅卷便利条件。三是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实现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与保管相分离。四是强化司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通过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防止新队伍带入老毛病

)岗位练兵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着眼未来高起点谋划,通过正规化培训、实战练兵、参选精品案件、外派实习锻炼等方式,培养一批办案能手、业务骨干一是继续通过专业培训和实战锻炼,提升侦查人员运用技术信息手段侦查取证的能力,争取电子侦查取证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排头兵”。二是实行跟庭评议制度,每月组织公开庭、观摩庭,邀请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现场评议指导,提升公诉出庭水平。三是利用联系服务群众平台,锻炼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着力解决蔡检提出的“五低”问题。加快培养和引进金融、物流、涉外、国际法学、知识产权、信息化等领域专门人才,适应航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

)做好建院后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的要求完成干部配备和法律职务任命等后续工作。二是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地研究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三是加快推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作,确保我院良好的办案工作环境。

四、取得荣誉及领导批示

(一)省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区检察院分包服务的友嘉项目,郭庚茂书记、张维宁副省长均就该项目建设以及我院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批示。

(二)吕树伟被评为全省“检察之星”;杨晓娜被评为“平安郑州”优秀法治人物;郑永浩被评为全市“杰出检察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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