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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编辑:政治部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6-10 11:00:18  浏览 人次

    

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郑航检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秉承精细化管理理念,坚持“预见性、计划性、责任心”,以党建为统领,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以检察工作成效为检验标准,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共促共进的良好局面,为服务航空港实验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明创建永无止境。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精髓与内涵融入检察工作中,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为航空港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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