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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天降鸟笼?诉!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不可为
】编辑:第一检察部  来源: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7-30 11:43:07  浏览 人次

    

    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居民楼下的空地,或成“垃圾场”,或成“出气筒”,总有居民想扔就扔,丝毫不顾忌这一行为可能会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害。在这一起案件中,除了常见的花盆、垃圾、烟头,鸟笼竟也成为了“天外来客”……

    5月中旬的黄昏时分,正是消夏散步的好时候,但“咣当”一声,某小区人行道上却从天而降一个鸟笼,着实吓到了附近的行人。因无法找到抛物人,很快便有小区居民选择报警。

    民警很快排查出10楼业主陈某为涉事嫌疑人。到案后,陈某供述,他在家休息时看到鸟笼里有瓜子壳、菜叶等物,就把鸟笼带到阳台边清理。在将鸟笼伸出窗外抖落垃圾的过程中,小鸟啄痛了他的手指,因之前喝了点白酒,陈某有点“上头”,一气之下连笼带鸟将鸟笼从10楼窗口抛出,小鸟当场被摔死。所幸因当时楼下恰巧没有行人,所以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鸟笼坠落位置为小区交通要塞,附近有篮球场及儿童游乐设施,且案发时学生已放学,又正值下班高峰期,人流量相对较大。且鸟笼本身为不锈钢材质,重达4斤,落地时会产生很大杀伤力,情节严重。7月初,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还会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在能够确定高空抛物责任人,且责任人对可能导致的结果具有主观罪过的情况下,高空抛物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小区物业、居委会等管理单位定期巡查高层建筑,并积极向居民宣传安全教育。市民朋友如遇高空抛物应立即报警,寻找目击证人,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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