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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开展10月份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
】编辑:政治部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10-13 09:14:33  浏览 人次

    

一、时间要求

20201023日前

二、参加对象

1.支部全体党员;

2.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根据支部需要)。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类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2.《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年轻干部要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区直机关)

3.观看纪录片《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在百度上搜索《国家记忆》,该纪录片共20集,于1012日起连续播出,由各支部自行选择观看集数。

(二)组织生活类

1.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会,按计划为党员上党课;

2. 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组织10月份入党党员过政治生日。

(三)党务工作类

1.党务公开,向党员通报上月党务工作开展(含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2.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本支部重要党务、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表决。

(四)实践活动类

围绕本支部工作,结合“四进”(进社区、进家庭、进门店、进公共场所)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为活动具体责任人,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支部党务专干做好活动通知,确保出勤率。

(二)严肃工作纪律。党员需佩戴党徽参加活动,党支部主题党日要求每一名党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党员凡未经支部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初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支部安排专人对其约谈,批评教育。

(三)严格活动报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将活动方案、签到册(照片)、会议记录(照片)、简报、活动照片及时整理,随每月党管月报一并报送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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