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召开了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工作座谈会,就拟出台的《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增进与各部门、各办事处的交流沟通。
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好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区人大工委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提出依靠群众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在全区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的设想,得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认可和支持,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此次座谈会。
本次会议邀请了国土资源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全区14个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参会。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红、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航空港区工委主任王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文典主持会议,我院副县级以上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裴文典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重点介绍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与会领导深入解释了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的目的、意义。裴文典检察长表示,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为公益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谋划推进是职责所在。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为切入点,委托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在全区14个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183个行政村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目的是激发人民群众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社会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与会领导逐一发言,对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和认同,并结合各自工作畅谈感受,围绕如何完善《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推动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人大工委主任——王志: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提出公益保护监督员的设想,是创新思路、利民为民的好做法。王志主任要求:一是充分宣传发动,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保护生态的社会共识。二是加强培训管理,组织好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好公益保护监督员的作用。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沟通渠道,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四是加强配合协调,营造党工委领导、管委会支持、人大工委监督和各方面协同的公益保护工作新格局。
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赵建设:人大工委全力支持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将与区检察院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各办事处要尽快安排,明确专人与区检察院对接联系,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国土资源局局长——邱应厚:以前相关的违法线索是由职能部门主动发现,线索来源面窄、渠道少,有了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力量,就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通过“打击非法取土挖沙”专项行动,国土资源局与区检察院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国土资源局有责任,有义务全力支持配合。
社会事业局局长——张玉显:作为一名老检察人,非常理解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开展的初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保护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的利益。公益诉讼工作起点高、时间短、任务重,一方面需要检察干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各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局也是助推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一定会全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助力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落实推进。
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秦新东: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不仅扩大公益保护的辐射范围,畅通了线索上报渠道,也彰显了检察机关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决心。公益诉讼工作一方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另一方面也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力推动,为依法、依规执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今后要依托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与区检察院深入交流沟通。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任岩: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是区检察院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受到省、市环保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赞扬。在打好“三大污染”攻坚战的关键阶段,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意义重大,为“铁腕治污”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公益保护监督员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此次选任工作,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会全力配合。
裴文典检察长感谢人大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并真诚向各办事处领导征求对公益诉讼工作及《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表示希望依托办事处的力量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王继跃: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激发了基层环境保护的动力,社区服务中心将会大力支持配合。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好公益保护监督员的作用。
明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路智永:通过这次座谈会对公益诉讼有了新的认识,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是工作需要,也是社会需要。明港办事处会按照《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把好关、负好责,选出优秀的公益保护监督员。
新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郑艳霞:通过今天的座谈,对公益保护监督员的职责、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充分感觉到公益诉讼工作的意义重大,对办事处工作也是强大的助力。新港办事处将全力配合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的推进。
郑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安群楼:郑港办事处将大力支持配合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争取走在前,做表率。对公益保护监督员任期时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滨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袁文周:建议尽快出台《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程序选拔,并提出在选任后要及时开展对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银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顺祥: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是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银河办事处一定大力支持配合。在选人用人方面,不但要考虑公益保护监督员政治条件,也要选拔一批真正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建议在培训、动态管理方面有更细化的规定。
龙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苏营周:龙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苏营周: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龙港办事处将全力配合。经过认真研究《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希望扩宽公益保护监督员的职能范围,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表述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官庙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许林山:在当前部分办事处非法取土挖沙现象较为严重的时期,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非常有必要。三官庙办事处一定把好关,选好人,选出一批敢于担当,为群众办实事的公益保护监督员。
龙王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晓燕:公益保护监督员的选任,充实了基层环境保护的力量。对基层涉及公益、民生领域的违法现象能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
冯堂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沈保峰:公益保护监督员是区检察院的一项创新工作。希望加快出台《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冯堂办事处将严格按照要求确定人选。
八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艳颖: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是很好的创新举措,能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是对办事处工作的大力支持。八岗办事处一定选拔一批素质高,为群众办实事的人员充实队伍。
清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马温力:长期以来与区检察院工作联系比较密切,在区检察院的支持下严厉打击了辖区内非法取土挖沙行为。老百姓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深恶痛绝,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为保护公共利益提供了平台,打通了路径。建议运用现场会的形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严厉震慑。
八千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军委: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是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八千办事处一定会积极配合,参与到公益保护工作中来。建议一是加强宣传,达成社会共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三是明确对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奖励机制。
张庄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会超: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很有必要,希望尽快实施,张庄办事处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严格选人。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红同志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讨论和建议,高度评价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蔡红副主任指出,检察机关不仅要承担法律监督职责,更应积极为公共利益代言。区检察院这次提出的公益保护监督员设想,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非常贴合当前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在创新思路开展工作方面,区检察院一直走在前面。公益保护监督员是一项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的民心工程,也是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提质工程。一定要落实到位,谋字在先、干字当头、部署在前、行动在前。
蔡红副主任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积极配合。各办事处书记、主任要对选任工作要把好关、负好责,明确专人与检察院对接沟通,配合开展好公益保护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二是强化法治,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职,依靠法治力量保护公益,营造一个人人都来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真正让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得到落实。三是注重创新,打造品牌。通过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打通检察监督服务民生民利的关键一步,将公益诉讼打造为区检察院的标志性职能和闪亮名片。要根据各办事处书记、主任的意见,尽快完善管理办法,组织选任工作,同时要继续思考、延伸触角,让公益保护监督员在其他公共领域发挥更多作用。
裴文典检察长再次向与会领导对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会后将按照管委会蔡红副主任、人大工委王志主任的要求和各位领导的建议认真梳理,正式印发《公益保护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汇聚社会各界、全区干部群众的力量,为“四个航空港”建设助力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