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我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研究》通过最高检评审:“能够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于相关问题研究较为系统深入,观点正确,材料详实,对检察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质量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结项”。
该课题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文典主持,任兵、李晓佩、霍炎豪、张原为课题组成员,于2018年5月申报立项。经过课题组一年来的周密组织、充分调研、认真研讨和反复修稿,最终通过最高检评审。
该课题对《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入刑以来至2018年7月郑州市所辖区域已判决生效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对司法执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刑罚配置,细化具体危险行为、对法益侵害程度判断标准的立法建议,同时建议通过强化对危险驾驶案件的法律监督,督促执法司法部门在追求“善治”上下功夫,避免陷入“立法依赖”,最大限度实现危险驾驶入刑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