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院党组“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要求,认真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助力司法规范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省院部署安排,2018年10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第二轮集中测试工作会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石建辉、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处处长莫孙华及案管干警,开封、焦作、新乡、许昌、商丘、信阳6个市分院和郑州金水区、二七区院案管及业务部门干警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第二轮集中测试的主要任务是在省院统一组织、郑州市院配合和各试点单位参与下,对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进行测试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为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该系统做好准备。据悉,此次测试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人员多样化,参与测试的人员涵盖省市区三级院案管专职评查员和业务骨干人员。二是案件类型全覆盖,案件均为试点地市两级院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未检的典型案例。三是评查有温度,将评查系统作为工具,从办案角度出发,关注案件本身。
会上,石建辉副主任对第二轮集中测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此次集中测试时间紧、任务重,参加评查的人员要充分应用系统碰撞交流,注重针对系统升级方面收集整理意见。二是既要注重团队合作,又要落实分工,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案管负责人在做好评查的同时还要做好总结汇报工作。三是既要营造严肃活泼的测试氛围,又要关注效率,数量服从质量,案件程序、实体、文书等要多头兼顾,也要突出重点。
莫孙华处长表示,郑州市检察院会全力配合好此次集中测试,做好服务工作,和6个试点单位一起通过此次测试检验评查标准是否科学、系统的功能设计是否完善,共同实现顾雪飞检察长提出的标准化与智能化相融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评查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
随后,软件公司从评查标准、系统使用、操作规范等方面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的新版本。
6个市分院和郑州2个区院在集中听取完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新版本介绍和测试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后,分别上机实际操作应用系统,并积极收集整理改进意见。
集中测试结束后,各单位结合评查系统具体使用情况对系统如何更好的开展标准化、智能化案件评查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