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上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郑州市烟草专卖局航空港区直属分局在沃金商业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我院在现场设置咨询台,为消费者答疑解惑,采取设立展板、分发手册的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接受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犯罪行为和消费者的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还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所以,消费者在生活中发现这类犯罪时,要及时报案,向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消费者向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后未及时处理的,可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