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二审民事申诉案件时,经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一起纠纷达十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贷矛盾,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
马某与石某的债权债务纠纷由来已久,早期双方关系良好,经济往来频繁,后由于债务纠纷对簿公堂。石某以借条、存款凭证等证据向马某主张45万元的债权,马某抗辩称双方不存在债务纠纷,所有借款均已还清。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后,认为马某没有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抗辩,判决马某一方败诉,要求其偿还石某借款。
马某对法院判决不服,于2017年底向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市检察院指定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马某多次情绪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反映问题,认为其已经偿还欠款,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将借条抽回,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称若得不到抗诉支持,会寻求更加激烈的纠纷解决方法。承办检察官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对马某进行耐心开导、说服,并对其提交的双方因其他案件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进行了必要审查,该证据显示之前双方曾已就部分债权抵消达成共识,可以证实部分案件事实,检察机关虽就此可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但这在诉讼成本和风险上对当事人不利。考虑当事人双方具有前期的情感基础,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当事人做了释法说理工作,从诉讼风险和成本、法理情理的角度对该案进行衡量和预测。在承办检察官的以理释法、以情感人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产生了和解意愿,遂签订了和解协议。
这是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促成和解结案的民事申诉案件。十年之久的借贷纠纷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当事人落笔言笑泯恩仇,承办检察官更加坚定了求真务实和服务群众的决心。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正在积极探索民行检察调解工作机制,真正把当事人的每一项利益维护好、服务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