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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实验区检法两院会签《意见》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编辑:政治部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08-05 16:15:00  浏览 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法检沟通协调,促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检法两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院裁判的权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经过多次磋商讨论,征求上级院对口业务部门意见,历时半年,并分别通过检委会与审委会同意,近日联合会签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建立了两院间的联席会议制度。

《意见》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附则。明确规定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形式与范围、对法院一般违法情形、严重违纪情形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范围、流程;出席再审法庭的相关问题、裁定的监督方式、人民检察院抗诉后相关流程、法检两院工作中沟通事项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依据、应当以及可以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情形以及发出建议书后的流程;对财产刑进行监督的流程、对财产刑执行立案和执行活动的具体检察内容以及中止、终结执行财产刑的内容,此外还包括检法两院建立文书备案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等。

   《意见》是航空港实验区检法两院就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会签的首份文件,体现了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航空港实验区检法两院建立了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便于检法两院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共同做好息诉调解工作,促进公正执法。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和资源互通共享,提高办案效率。该《意见》的实施必将加强与改进检察院和法院之间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相互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纷争,更好地维护民事裁判的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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