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本院简介-->队伍建设
关于任免沈宏伟等4名同志检察职务的通知
】编辑:政治部  来源: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05-27 16:04:33  浏览 人次

    

各部门: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沈宏伟4人检察职务的通知》(人常任20173号),经裴文典检察长提请,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7428日审议通过,任命:

沈宏伟同志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丁海江同志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乔亦丹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电话:67152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时间早8:30-晚6:00 冬季时间早8:30-晚5:30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慈航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Copyright -201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