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90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1.13万元。
2017年度预算支出总计3901.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3901.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支出380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公诉审判工作、侦查执行工作、控申等业务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支出2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我院的办案车辆按照原与国库支付中心沟通情况,按照特殊车辆处理,相关费用在专用燃料费和其他交通费用中核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到我院视察、指导工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