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下设2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政策研究、信息文秘、保密工作;人民代表联络、人民监督员、督查督办、综合考评、信息化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
(二)计划财务装备科
负责预算编报、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装备配置及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下设2个科
(一)组织人事科
负责队伍建设、人事、组工、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创建及综合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检察宣传、舆情引导与处置、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宣传的公开。
三、刑事检察局下设3个科
(一)刑事检察一科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二)刑事检察二科
负责刑事案件的公诉工作。
(三)刑事检察三科
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及综合工作。
四、诉讼监督局下设3个科,1个检察联络站管理办公室
(一)诉讼监督一科
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二)诉讼监督二科
负责案件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统计、涉案财务管理、律师接待阅卷、检务公开大厅管理工作。
(三)诉讼监督三科
负责控告申诉、举报、刑事赔偿、法警、检察技术及综合工作。
(四)检察联络站管理办公室
负责富士康检察联络站、东区检察联络站、南区检察联络站、北区检察联络站管理工作。职责是全区项目建设、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全区涉农检察联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