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通报3起违规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典型问题
新安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翼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张翼在已有办公室的情况下,违规占用县卫计委一间面积为24.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于自己练字、休息和存放物品等。2018年4月2日,新安县纪委给予张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伊川县法院三名干部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伊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董书良、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科级)梁要轩和副科级干部李海伟弄虚作假,在办公室内虚设一张办公桌,超出规定面积6.1平方米、5.8平方米和6.1平方米。2018年4月26日,伊川县纪委分别给予董书良、梁要轩和李海伟党内警告处分。
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苗顺卿超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6年3月,苗顺卿任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以来,将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双认证”化验室配套的档案室作为个人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5.79平方米。2018年2月12日,偃师市农业局给予苗顺卿警告处分。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平顶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鲁山县政府工农协调办原副主任梁朝阳在异地搬迁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4月26日,时任鲁山县熊背乡茶庵村扶贫开发工作队队长的梁朝阳,在组织工作队进行异地搬迁项目验收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进行实地验收,致使该村王某等4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9.2万余元。2017年12月,梁朝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鲁山县董周乡场房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松杰、村计生专干陈运玲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王松杰任董周乡场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村计生专干陈运玲违规为该村两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骗取国家资金1.4万元,陈运玲从中截留4500元据为己有,事后二人分别收受好处费2000元。王松杰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王松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陈运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叶县龙泉乡大河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全占侵占扶贫资金问题
杨全占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领取低保户低保金450元;以帮助贫困户申报危房改造为由,索要协调费300元;违规领取他人危房改建款4500元。2017年11月,杨全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宝丰县李庄乡尚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地月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索取贿赂问题
张地月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编造虚假危房改造申报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在协助林业部门进行林权登记过程中,向林权登记申请人索要现金3万元。2018年2月,张地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
鹤壁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北街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建国滥用职权问题
2012年至2013年,王建国任鹤壁集镇北街村副主任期间,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未按照政策要求为村民申报和发放危房改造资金,违规虚假申报资金,未向村民足额发放危房改造资金,并用于其他支出,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2017年11月24日,鹤山区纪委给予王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王建国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孟庄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马文杰,党支部委员马秀堂套取租地补偿款不入村账管理问题
2013年京港澳高速两侧绿化需租用大赉店镇孟庄村土地,涉及村民44户,租用土地58.06亩。孟庄村在上报租用土地面积时虚报9.87亩,马秀堂与马文杰商议,决定将虚报的土地以伪造村民名单的方式套取11289元,且未入孟庄村村账,用于村内日常开支及偿还村委会欠款共计11214.1元。2018年1月10日,淇滨区纪委给予马文杰、马秀堂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大胡(村)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王海平,原党支部委员、报账员王晓军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王海平伙同王晓军挪用大胡(村)社区房屋赔偿款及征地款1000万元用于鹤壁市某牧业有限公司注册验资;2013年到2016年,大胡(村)社区使用账外资金627583.4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等不合理开支,王海平、王晓军负有直接责任;2012年至2014年,王晓军多次将公款以个人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获利,并将其中的49239.78元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日常消费支出;2015年,王晓军挪用集体资金7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2018年3月22日,山城区纪委给予王海平、王晓军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及涉案款物移交司法机关。
淇县西岗镇大李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仲山账外列支和工作作风问题
2015年,大李庄村两委向32名水井管理人收取打井押金共32000元,安排李仲山账外保管,未计入西岗镇三资中心账目,并在2016年账外用于村务杂项开支。2018年3月22日,淇县纪委给予李仲山党内警告处分。
浚县卫贤镇杨马湖村党支部书记申加付违规确定困难救助对象问题
2017年1月,杨马湖村在向上级申请临时困难救助过程中,未经民主评议等工作程序,仅申加付和村支部副书记、村支部委员三人商议后,就将10名村民作为救助对象进行上报。此外,申加付在协助上级政府工作期间,不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2017年12月18日,浚县纪委给予申加付党内警告处分。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